小股东不同意大股东恶意调低价格联络函怎么写-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针对小股东不同意大股东恶意调低价格的情形,撰写联络函时,应明确表达反对意见、阐述理由、提出合理诉求,并保留法律追责的权利。以下是一份联络函的撰写框架及要点说明。

一、联络函撰写框架

  1. 标题:明确、简洁地表达函件主题,如“关于反对大股东恶意调低价格的联络函”。

  2. 称呼:根据具体情况,可写为“致[大股东姓名/公司名称]”或“尊敬的[大股东姓名/公司管理层]”。

  3. 正文:

    • 表明身份与立场:简要介绍自己作为小股东的身份,并明确表达反对大股东恶意调低价格的立场。
    • 阐述反对理由:详细说明反对调低价格的具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值评估、公司财务状况、行业趋势等,以证明调低价格的不合理性。
    • 提出合理诉求:基于反对理由,提出合理的诉求,如要求维持原价、重新评估价格、召开股东大会讨论等。
    • 保留法律追责权利:明确表示,若大股东坚持恶意调低价格,小股东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4. 结尾:表达希望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的意愿,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5. 落款:包括小股东姓名、签名、日期等。

二、联络函示例

关于反对大股东恶意调低价格的联络函

致[大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我是[公司名称]的小股东[姓名],持有公司[具体比例]的股份。近日,我得知大股东拟恶意调低公司某项资产/产品的价格,对此我表示强烈反对。

我认为,调低价格的行为缺乏合理依据,且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该资产/产品的当前市场价值远高于拟调低的价格。同时,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无需通过调低价格来刺激销售。此外,行业趋势也表明,调低价格并非提升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因此,我提出以下合理诉求:
1. 维持该资产/产品的原价不变;
2. 若需调整价格,应重新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3. 大股东应就调低价格的行为提供合理解释和依据。

若大股东坚持恶意调低价格,我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我希望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共同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请随时与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此致
敬礼!

小股东:[姓名]
签名:[签名]
日期:[填写日期]

三、法律建议

  1. 收集证据:在撰写联络函前,小股东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公司财务状况报告、行业趋势分析等,以证明调低价格的不合理性。

  2. 保持冷静与理性:在沟通过程中,小股东应保持冷静与理性,避免情绪化表达,以确保沟通的有效性。

  3. 寻求法律支持:若大股东坚持恶意调低价格,且沟通无果,小股东可寻求法律支持,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四、可能法律后果

若大股东恶意调低价格的行为构成违法或违约,小股东有权要求大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同时,小股东还可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内部治理机制,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