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曾因合同诈骗被骗,之后再次实施类似行为,其定性需根据具体行为特征、主观故意及法律要件综合判断,可能涉及以下两种情形:
构成合同诈骗罪
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且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数额较大、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等),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不构成犯罪(民事欺诈或行政违法)
若行为人虽实施欺骗行为,但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仅为促成交易而夸大宣传),或客观上未达到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数额未达“较大”),则可能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行政处罚。
特殊情形:若行为人曾因合同诈骗被刑事处罚,再次实施同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累犯”(需满足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故意犯罪且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条件),从而面临从重处罚。
建议:若涉及具体案件,需结合行为细节、证据材料及司法实践综合分析。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事实与法律提供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