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女高级已到延迟退休年龄但未满63周岁还可延迟吗”,我们可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及相关办法来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决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已经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其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其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这一调整是渐进式的,并且遵循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
接下来,针对您的情况,即女高级职工已经到了延迟后的退休年龄但未满63周岁(这里需要明确的是,63周岁是男职工的最终延迟退休年龄,对于女职工并不适用),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弹性延迟退休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的第三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是可以弹性延迟退休的,且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这意味着,即使您已经达到了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但如果您和单位都同意,您仍然可以选择继续工作,延迟退休时间最长可达三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弹性延迟退休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您可以无限制地延迟退休。延迟退休的时间是有上限的,即最长不超过三年。同时,这一规定也强调了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延迟退休需要您和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案是:女高级职工在达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与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但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