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内农民合同制工人,通常也被称为“亦工亦农”轮换工或农民合同制工人,这是计划经济时期国有集体企业特有的一种用工形式。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背景
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满足国家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农村劳动力的剩余问题,国有集体企业会按照计划招用一定数量的农民作为轮换工或合同制农民工。这些工人既保留农民身份,又在企业中从事一定期限的工作,因此被称为“亦工亦农”人员。他们在企业中普遍承担着“苦、脏、累、险”的工作任务,为企业的运营和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用工特点
三、待遇与保障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于这类工人的待遇和保障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如果他们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应当按照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由企业发放相关待遇。如果原企业无法发放,则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国资部门负责。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这类工人权益的保障和重视。
四、现状与挑战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这种用工形式逐渐减少。然而,对于那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亦工亦农”人员来说,他们目前面临着年老体衰、疾病缠身、丧失劳动能力等困境。他们中的许多人要求纳入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以享受与固定工相同的待遇和保障。然而,根据现行的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政策,他们并不属于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范畴。
五、建议与展望
针对这一问题,有建议提出从维护法律和政策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尽快将这部分人员纳入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这不仅可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也可以体现国家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决心。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这类人员的权益和保障措施,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综上所述,计划内农民合同制工人是计划经济时期国有集体企业特有的一种用工形式,他们为国家建设和企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用工形式已经逐渐减少,但对于那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亦工亦农”人员来说,他们的权益和保障问题仍然值得我们关注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