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合法,民间借贷中提前扣息(即“砍头息”)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也明确指出:“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具体分析:
- 在您提到的案例中,如果出借人在出借100万元时,预先扣除了14.4万元作为利息,那么实际出借的金额就只有85.6万元。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即85.6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相应的利息。出借人无权要求借款人按照100万元的本金来返还借款和支付利息。
风险提示:
- 对于出借人而言,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不仅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还可能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如被法院认定实际出借金额少于借条记载金额等。
- 对于借款人而言,如果遭遇了“砍头息”的情况,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条等),并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并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出借人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不得预先扣除利息或其他费用。
-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返还借款和支付利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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