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警认定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妥善解决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确认与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接收并仔细阅读认定书:双方需签收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处理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务必仔细阅读认定书内容,了解责任划分情况。
申请复核(如有异议):若对交警作出的双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结果可能维持原认定、责令重新调查或认定。
二、协商与调解赔偿事宜
自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可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时,应明确赔偿范围、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按协议内容履行。
请求调解: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且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三、民事赔偿处理
确定赔偿范围:根据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确定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或死亡的,还需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计算。
交强险赔偿:先由有交强险的一方在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
分担比例:
赔偿方式:若协商或调解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四、行政处罚与后续事项
接受行政处罚:因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双方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需及时接受处理并履行相应义务,以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留存证据: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务必留存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的票据、车辆维修发票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证据在后续协商、调解或诉讼中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总结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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