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询问后就一定开庭吗”这个问题,其实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结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开庭审理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开庭审理这一环节。特别是在二审民事案件中,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如果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合议庭认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且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那么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往往会采用法庭调查的形式进行。这通常包括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的其他组成人员,然后由主审法官和书记员按照规范庭审程序进行法庭调查。这样的做法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有效地节约审判资源。
另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即使案件需要开庭审理,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环节都必须在法庭上进行。例如,在涉外案件中,由于当事人或证据材料可能位于境外,法院可能会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让境外当事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庭审。这种方式同样能够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综上所述,询问后并不一定就会开庭审理,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有新的事实或证据提出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您对某个具体案件是否需要开庭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直接联系相关法院进行了解。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