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受了工伤单位照常发工资,停工留薪还算吗以及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停工留薪期的定义与计算基础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基础是职工工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确定
工作已满12个月:原工资标准通常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但关于加班工资是否计入,需参考当地具体执行标准,如果加班是经常性行为且加班工资占比较大,一般可以计入。
工作未满12个月:则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特殊情况:如工作未满1个月,可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工伤职工在受伤前的工资存在不稳定情况,可参考其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合理工资水平确定。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四、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与延长
一般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确定。
延长条件: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法定节假日与年休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遇到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工资仍应按正常标准支付。
伤残等级评定后: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单位不再按照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继续治疗: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发放按伤残等级确定的相关待遇执行。
六、单位责任与法律权益
用人单位不得因工伤职工停工留薪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工伤职工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补足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即使单位在工伤期间照常发工资,只要这个工资不低于您工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停工留薪期的计算与支付就是符合规定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