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被人打了眼睛要不要去做工伤鉴定-严长俊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劳动纠纷

应当去做工伤鉴定。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单位被人打了眼睛,若符合这一情形,即属于工伤范畴。而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程度,进而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只有通过工伤鉴定,才能明确伤残等级,从而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2. 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

    • 进行工伤鉴定可以确保你获得应有的赔偿。如果未进行工伤鉴定,可能无法准确确定伤残程度,导致赔偿金额无法合理确定,甚至可能无法获得赔偿。例如,若眼睛受伤较为严重,可能影响视力,进而影响工作和生活,通过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受伤带来的损失。
  3. 从后续治疗和康复的角度:

    • 工伤鉴定结果不仅关乎赔偿,还对后续的治疗和康复有重要影响。根据鉴定结果,可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医疗救治、康复治疗以及相应的治疗期限等。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可能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治疗费用,减轻你的经济负担。

建议:

  • 在受伤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受伤情况,并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申请,你或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若涉及伤残,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即工伤鉴定申请。在申请工伤鉴定时,应提供相关的医疗资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