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票故意纳入同意票的业主大会决议通常无效。具体分析如下:
决议程序违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业主大会决议需满足“双过半”或“双三分之二”的法定比例要求(具体比例依决议事项而定)。若废票被故意计入同意票,将直接导致表决结果失真,属于程序违法。例如,某小区应到业主100人,实际同意票需至少51人(过半),若将10张废票计入同意票,实际合法同意票仅41人,则决议因程序违法而无效。
废票的法律性质
废票通常指未填写、填写不规范或未表达明确意见的选票。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6条,废票不应计入有效票范围。若业主大会组织者故意将废票纳入同意票,可能涉嫌篡改选举结果,违反《刑法》第256条(破坏选举罪,虽该条款主要针对公职选举,但可参照适用业主大会选举的公平性原则)。
业主的救济途径
实务建议
总结:废票故意纳入同意票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业主大会决议无效。业主可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或刑事举报等途径维护权益,但需注意证据保留和时效限制。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