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合同 因为材料上涨怎么办-杨玉婷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合同纠纷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若因材料价格上涨产生纠纷,核心结论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合同条款优先原则
    首先需审查合同中是否包含价格调整条款(如“材料价格波动超过±X%时,单价可相应调整”)。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调整机制,双方应按约定执行。例如,某工程合同约定钢筋价格波动超过5%时,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此时承包方可依据合同主张差价补偿。

  2. 无约定时的法律适用
    若合同未约定价格调整条款,需分情形处理:

    • 情势变更原则:根据《民法典》第533条,若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如涨幅达30%以上),且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受影响方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需注意,情势变更的适用门槛较高,需证明价格上涨的不可预见性、非商业风险性及对履约的根本性影响。
    • 显失公平规则:若价格上涨导致合同履行对一方极度不利(如成本翻倍),可依据《民法典》第151条主张撤销合同,但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且需证明对方利用优势地位或自身缺乏经验导致合同显失公平。
  3. 实践中的风险防范建议

    • 承包方:在签约前应充分评估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条款(如采用造价信息价联动机制);若已签约,需及时固定证据(如采购发票、市场价格报告),证明价格上涨幅度及对履约的影响。
    • 发包方:若合同未约定调整条款,可主张按固定单价履行,但需注意避免滥用优势地位导致合同被撤销;若同意调整,应明确调整范围(如仅调整主要材料)及计算方式(如按信息价差额补偿)。

提示:材料价格上涨是否构成情势变更或显失公平,需结合具体涨幅、行业惯例、合同履行情况等综合判断。若您面临此类纠纷,可提供合同文本及价格波动证据,我将进一步分析风险点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