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药店门口摔倒,药店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药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药店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药店作为经营场所,同样负有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
二、顾客自身的过错
在判断药店是否承担责任时,还需考虑顾客自身的过错。如果顾客在行走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或者因自身原因(如醉酒、疾病等)导致摔倒,那么药店可能不承担责任或承担较少的责任。
三、举证责任
在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通常由受害方承担。因此,如果顾客认为药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其摔倒,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药店存在过错。这些证据可能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四、法律建议
对于顾客:
对于药店:
总结:药店是否对顾客在门口摔倒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药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顾客自身是否存在过错。如果顾客认为药店存在过错并希望维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