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二审民事判决的再审申请中,事实与理由的撰写是核心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再审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并得到支持。以下是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如何撰写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部分的撰写
概括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
指出认定事实的错误或不清之处:
阐述你认为正确的事实情况:
列举相关证据加以说明:
二、理由部分的撰写
法律适用错误:
事实认定错误:
程序合法性问题: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三、撰写示例(以借款合同纠纷为例)
事实部分: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然而,上诉人认为这一认定存在严重错误。实际上,被上诉人于XXXX年XX月XX日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上诉人提出借款请求,上诉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上诉人出借了人民币XX万元,被上诉人收到款项后向上诉人出具了借条一份,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利息及还款期限等内容。该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然而,一审、二审法院却无视这一关键证据,仅凭被上诉人的一面之词就否定借贷关系的存在,显然是对事实的歪曲。
理由部分:
法律适用错误:一审、二审法院在判决中未正确引用《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的借贷关系。然而,一审、二审法院却未依据该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导致判决结果显失公正。
事实认定错误:一审、二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存在严重错误。上诉人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和借条等关键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真实存在。然而,一审、二审法院却未采纳这些证据,导致对借款事实的认定错误。这一错误直接影响了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程序合法性问题:在审理过程中,一审、二审法院未依法组织质证,导致上诉人无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这一程序合法性问题也影响了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一审、二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和程序合法性方面均存在错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诉人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支持上诉人的再审请求。
在撰写再审申请时,务必确保事实与理由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如果对具体撰写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