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爸爸死了妈妈跑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哥哥能否当监护人”,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离开了家庭,这意味着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角色已经无法履行。
接下来,我们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它明确了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监护人的确定顺序。具体来说:
第一顺序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您的情况下,虽然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但如果他们仍然具备监护能力(即能够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那么他们应当是首选的监护人。
第二顺序监护人:兄、姐。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您的情况中他们确实因为年纪大而无法胜任,那么哥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兄长,在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担任监护人。
第三顺序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一顺序是在前两个顺序都无法满足监护需求时才考虑的。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爷爷奶奶因为年纪大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哥哥作为兄长,在具备监护能力(如经济能力、生活照顾能力、教育能力等)的情况下,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决定并非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而是需要考虑到哥哥的实际监护能力,并可能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或指定。
此外,如果哥哥也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没有合适的兄姐来担任监护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还可以考虑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但这同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或指定。在极端情况下,如果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监护职责可能会由民政部门或者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来担任。
综上所述,哥哥在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但具体是否能够担任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的决定来确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您的问题提供清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