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中的 咨询费服务费该不该给-王琳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合同纠纷

在融资租赁中,咨询费、服务费是否应当支付,需结合合同约定、费用性质及行业惯例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合同明确约定且费用合理
    若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列明了咨询费、服务费的支付条款(如金额、支付条件、服务内容等),且费用标准符合行业惯例(如不超过融资总额的合理比例),则承租人通常需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若合同条款清晰,法院一般会支持出租人主张费用的请求。

  2. 若合同未约定或费用显失公平

    • 未约定费用:若合同未提及咨询费、服务费,出租人事后要求支付可能缺乏依据,承租人有权拒绝。
    • 费用过高或重复收取:若费用明显高于市场合理水平(如超过融资总额的5%),或出租人已通过租金、手续费等方式覆盖了服务成本,可能构成“显失公平”或“重复收费”,承租人可主张调整或拒绝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3. 若费用与实际服务不匹配
    若出租人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如仅以“咨询费”名义变相收取费用),或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如未履行风险评估、方案设计等义务),承租人可主张费用不成立或要求退还。
    实践建议:承租人应保留服务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出租人未履行义务。

操作建议:

  • 签约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费用性质、金额及支付条件,避免模糊表述(如“其他费用”)。
  • 争议时:若对费用有异议,可先与出租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向法院起诉,主张调整费用或确认无效。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费用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更多信息,我会进一步结合法律条文和实务经验为您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