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不开庭审理 原告想提交要求开庭审理申请书怎么写-罗立志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二审原则上书面审理,但原告可依法申请开庭审理,申请书需重点论证“必须开庭”的法定情形。以下是具体撰写思路及模板,供你参考:

一、申请书的核心逻辑:证明“必须开庭”的法定理由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6条,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则上书面审理,但存在以下情形时应当开庭审理:

  1. 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有争议(如证据真实性、事实推定等);
  2. 一审遗漏当事人或违法缺席判决;
  3. 需依职权调查、勘验或委托鉴定;
  4. 其他应当开庭的情形(如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大等)。

你的申请书需围绕上述情形展开,重点说明一审中存在哪些争议点,或案件具有何种特殊性,导致书面审理无法查清事实、保障权利。

二、申请书模板(供参考)

行政诉讼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姓名/名称,性别/类型,出生日期/成立日期,住址/注册地,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被告):行政机关名称,住所地
案由:不服XX法院(XXXX)XX行初XX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对(XXXX)XX行终XX号案件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1. 一审事实认定存在重大争议
    (例:一审认定“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但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被告未履行听证程序,且被告未提供相反证据,该事实需通过庭审质证进一步查清。)

  2. 一审遗漏关键证据或程序违法
    (例:原告在一审中申请法院调取XX证据,但法院未予准许,导致事实认定片面;或被告在一审中提交的XX证据未经质证,违反法定程序。)

  3. 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影响
    (例:本案行政行为涉及XX群体利益(如拆迁补偿、环保处罚等),书面审理难以平衡各方诉求,需通过庭审公开辩论保障公正。)

  4. 其他应当开庭的情形
    (例:一审法院未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或审判人员存在回避事由未处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86条、第8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08条。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1. 证据支撑:申请书中提到的争议点需附相关证据(如一审判决书、新证据等),避免空泛陈述;
  2. 针对性强:紧扣“必须开庭”的法定情形,避免泛泛而谈“希望开庭”;
  3. 及时提交:二审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通常会在3个月内审结,建议尽快提交申请书,避免影响审理进度。

若需进一步分析案件是否符合开庭条件,或需协助修改申请书,可随时向我说明具体情况,我会结合案情为你提供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