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约定分期付款 但未执行可申请全部执行 申请执行后 迟延履行金怎么计算-吴洁银律师|法行宝
2026-03-27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调解书约定分期付款但未执行,申请全部执行后迟延履行金如何计算”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迟延履行金的概念

迟延履行金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如调解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的额外补偿。它兼具惩罚性和补偿性,旨在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并弥补债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

在调解书约定分期付款但未执行的情况下,若您申请全部执行,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将涉及两部分:

  1. 一般债务利息(如有约定):

    • 如果调解书中明确约定了利息标准(如年利率、月利率等),则按照该标准计算一般债务利息。
  2.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起算时间:自调解书指定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间的届满次日起算。若调解书中有宽限期,则从宽限期结束次日起算。
    • 计算标准:
      • 2014年8月1日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
      • 2014年8月1日后: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即年利率6.39%)计算。
    • 公式示例:若本金为X元,迟延履行Y天,则加倍利息=X×0.0175%×Y。

三、具体计算步骤

假设调解书约定分期付款总额为100万元,最后一期履行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您于2024年2月1日申请全部执行,迟延履行天数为32天(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

  1. 一般债务利息(如无约定则不计):

    • 假设调解书中未约定利息,则此部分为0。
  2.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加倍利息=100万×0.0175%×32=5600元。

因此,您可主张的迟延履行金总额为5600元(一般债务利息为0时)。若本金和迟延天数不同,您可根据上述公式自行计算。

四、申请迟延履行金的流程

  1. 确认执行依据:确保调解书已明确给付义务及履行期限。
  2. 提交书面申请: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列明迟延履行的事实、期间及计算依据。
  3. 提供证明材料:如迟延履行的证据(调解书、催告函、沟通记录等)。
  4. 法院审查与裁定:法院核实后,将迟延履行金纳入执行标的,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

五、注意事项

  1. 主动申请原则:法院不会主动追加迟延履行金,必须由您明确提出。
  2. 时效限制: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申请,避免超过执行时效。
  3. 协商优先:在执行过程中,您可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迟延履行金支付方案,以提高执行效率。
  4. 异议处理:若被执行人对迟延履行金金额有异议,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但不影响原裁定的执行。

六、总结

申请执行迟延履行金是保障您作为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在调解书约定分期付款但未执行的情况下,您应及时关注履行期限,并在申请全部执行时明确提出迟延履行金的请求,同时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