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拍视频属于侵犯肖像权吗-高嘉航律师|法行宝
2026-03-26 侵权纠纷

在公共场合拍视频是否侵犯肖像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视频中出现的人能被一般人识别为具体个人,且录制者未经被录制者同意,也不存在其他合法事由,则可能构成对被录制者肖像权的侵犯;若录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则不构成侵权。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的录制行为通常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1.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例如录制公共艺术展览现场的视频用于个人欣赏或研究。
  2. 新闻报道:为实施新闻报道而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新闻记者在公共场合进行新闻事件报道时录制的视频。
  3. 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的录像。
  4. 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而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拍摄城市广场全景视频中的人群。
  5. 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如为寻找走失老人而在公共场合录制并公开其肖像以帮助寻找。

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况

若录制行为不符合上述合理使用情形,且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1.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录制者未经被录制者明确授权或许可,即录制并使用其肖像视频。例如,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他人的肖像视频上传至网络平台。
  2. 以营利为目的或不当使用:将录制的含有他人肖像的视频用于商业广告、产品推销等以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或对肖像进行丑化、污损、伪造等不当处理。例如,将公共场合录制的他人肖像视频用于产品宣传海报,而未获得当事人同意。

法律责任与建议

若录制者的行为构成侵犯肖像权,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因此,在公共场合录制视频时,应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建议如下:

  1. 事先获得同意:若拍摄内容涉及具体人物的清晰肖像,应事先获得肖像权人的同意,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
  2. 避免营利性使用:不要将拍摄到的他人肖像用于商业广告、产品包装等营利性活动,除非已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授权。
  3. 尊重个人隐私:在拍摄过程中,应尊重他人的隐私权,避免拍摄他人的私密部位或敏感信息。
  4. 谨慎传播:在传播拍摄到的视频时,应确保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或损害。

如果你在公共场合拍视频时遇到了肖像权相关的问题,或者对此类问题存在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