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一切后果借款人负担 是否支持律师费-贺飞达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经济纠纷

结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负担”,包括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约定通常是有效的,借款人应当承担出借人因追讨债务而产生的律师费。但具体是否支持,还需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实际履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分析说明:

  1. 合同约定的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负担”,若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约定是有效的。
    • 律师费作为实现债权的一种合理费用,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借款人承担,那么出借人在追讨债务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
  2. 合同内容的具体性:

    • 合同中的“一切后果”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若合同约定模糊或不明确,可能导致出借人在主张权利时面临困难。
    • 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3. 实际履行情况的考量:

    • 即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但若出借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实际支付律师费,或者律师费的支付与追讨债务无直接关联,那么法院可能不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承担律师费的请求。
    • 因此,出借人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律师费发票、委托代理合同等,以证明其已实际支付律师费。
  4. 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

    •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外,还需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的适用。
    • 这些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利息、费用承担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

行动建议:

  • 对于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方式,包括律师费等。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已实际支付律师费。若借款人拒绝承担律师费,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承担。
  • 对于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费用承担的约定。若认为合同条款不公平或不合理,可以与出借人协商修改或拒绝签订。若已签订合同并面临出借人要求承担律师费的情况,借款人可以依法提出抗辩,如合同约定不明确、律师费支付与追讨债务无直接关联等。

法律后果:

  • 若法院认定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有效,且出借人已实际支付律师费,那么借款人应当承担出借人因追讨债务而产生的律师费。
  • 若法院认定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无效或不明确,或者出借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实际支付律师费,那么借款人可能无需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