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两夫妻在同一个单位上班,老人和小孩能否退税”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并说明老人和小孩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享受退税。
首先,对于小孩的情况,如果您们有3岁以下婴幼儿,那么照护该婴幼儿的相关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来说,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个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选择,一方可以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如果您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那么相关支出也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相同。
其次,对于老人的情况,如果您们赡养有年满60周岁的父母,那么赡养支出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这里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被赡养人必须是指纳税人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母未满60周岁,或者填报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但子女健在,那么是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同时,配偶的父母(即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也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那么每人每月的扣除标准不能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只有在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的情况下,其才可以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3000元/月的标准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时间是持续的,只要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且符合上述条件,纳税人就可以一直享受该扣除。
最后,关于退税的具体操作,您和您的配偶需要在每年12月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确认信息时,请确保填报的扣除比例和金额符合政策规定,避免出现错误导致无法享受扣除或需要更正申报的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您们有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以及年满60周岁的父母需要赡养,那么您们是可以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在确认扣除信息时,请务必按照政策规定准确填报,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退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