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虚开来的发票会计给他现金做掉了会计违法吗要坐牢吗-周劲松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经济纠纷

会计的行为涉嫌违法,且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坐牢)。具体分析如下:

  1. 违法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若老板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会计协助将虚开发票入账并支付现金,属于共同参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即使会计未直接参与虚开发票的开具环节,但其后续的财务处理行为(如做账、支付现金)已构成对虚开发票行为的配合与掩盖,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2. 刑事责任风险
    若虚开发票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会计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若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如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较大(如5万元以上),会计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如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虚开发票罪:若虚开发票情节严重(如虚开发票金额在40万元以上,或虚开发票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20万元以上),会计可能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如虚开发票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虚开发票5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可能被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量刑情节考量
    会计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还需结合其主观故意、参与程度及作用大小综合判断:

    • 若会计明知老板虚开发票仍主动配合(如主动做账、支付现金),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或从犯,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若会计因被欺骗或胁迫参与(如老板隐瞒虚开事实,会计仅按指令操作),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无主观故意;
    • 若会计在发现虚开发票后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或主动纠正,可能构成自首或立功,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4. 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
    即使未构成刑事犯罪,会计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民事赔偿责任(如需补缴税款、滞纳金或赔偿公司损失)。

建议: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情况,建议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尽快向专业律师咨询具体应对方案。您可以直接向我描述更多细节(如虚开发票的金额、会计的参与程度等),我将进一步为您分析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