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拥有人为两个人 买卖合同怎么写-姚前松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房产纠纷

房屋为两人共有时,买卖合同需明确体现共有关系,并由全体共有人共同签署或授权签署,合同内容需包含共有权分配、权利义务划分等关键条款。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合同主体条款

  1. 共有人身份明确
    合同开头需列明所有房屋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该房屋为甲乙双方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明确份额比例)”。例如:

    “出卖人(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出卖人(乙方):李四,身份证号XXX。甲乙双方为XX市XX区XX路XX号房屋(产权证号XXX)的按份共有人,甲方占60%份额,乙方占40%份额。”

  2. 签署方式要求

    • 共同签署:所有共有人需在合同“出卖人”处签字并按手印,确保合同效力及于全体共有人。
    • 授权签署:若部分共有人无法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代为签署,并注明代理权限(如“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办理过户”等)。

二、共有权分配条款

  1. 按份共有情形
    需明确各共有人对房屋的份额比例,并约定房款分配方式。例如:

    “本合同项下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甲方按60%份额收取XXX万元,乙方按40%份额收取XXX万元。买受人应将房款分别支付至甲乙双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附件)。”

  2. 共同共有情形
    若未明确份额,需约定房款由共有人共同收取或按协商比例分配,并注明“房款分配方式不影响各方对房屋的共有性质”。

三、权利义务划分条款

  1. 出卖人义务

    • 共有人需共同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并承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约定违约责任,如因共有人内部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建议约定为房款总额的20%)。
  2. 买受人义务
    明确买受人需按约定支付房款,并配合共有人办理过户、交房等手续。

四、特别风险提示

  1. 共有人内部纠纷风险
    若部分共有人未签署合同或对售房有异议,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建议:

    • 签署前要求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出售证明》并公证;
    • 在合同中增加“共有人承诺”条款,如“甲乙双方确认对售房事宜无争议,若因内部纠纷导致买受人损失,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买受人资格审查
    若房屋为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性质,需核实买受人是否符合购买条件,避免合同因政策原因无效。

五、合同示例条款(节选)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房屋坐落:XX市XX区XX路XX号XX单元XX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产权证号XXX。  
1.2 共有情况:甲乙双方为该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甲方占60%份额,乙方占40%份额。  

第二条 房款支付  
2.1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买受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定金XX万元,剩余房款于过户当日支付至甲乙双方指定账户(甲方账户:XXX;乙方账户:XXX)。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因甲乙双方内部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向买受人支付房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退还已收款项。  

建议:合同签署前,共有人可共同咨询律师审核条款,确保权利义务清晰;买受人可要求共有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若涉及夫妻共有)等材料,降低交易风险。如有具体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