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介绍工作没去干怎么要回来钱-王富利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合同纠纷

能否要回钱取决于款项性质及是否签订书面协议,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1. 若支付的是“定金”且中介无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若因您个人原因未履行合同(如未入职),中介有权不予退还。但需注意:
  • 若中介未实际提供服务(如未安排面试、未促成签约),可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定金;
  • 若定金金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工作月薪5000元,定金超1000元),超出部分可要求返还。
  1. 若支付的是“中介费”且服务未完成
    根据《民法典》第964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因此:
  • 若中介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如未推荐岗位、未安排面试),可全额要求返还中介费;
  • 若中介已部分履行义务(如已安排面试但您未入职),可能需扣除合理费用后返还剩余部分。
  1. 若存在欺诈或违规行为
    若中介存在以下情形,可主张全额退款并要求赔偿:
  • 虚构岗位信息(如伪造公司招聘需求);
  • 收取“岗位保证金”“培训费”等法律禁止的费用;
  • 未明确告知费用性质或未签订书面协议。
    此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

行动建议:

  1. 优先与中介协商,明确款项性质及服务内容,要求书面说明退款政策;
  2. 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协议等证据;
  3. 若协商无果,可向12333(劳动保障热线)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
  4. 涉及金额较大或证据充分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协议内容、付款凭证等),可随时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分析具体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