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因个人原因跟现单位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约定来变更或放弃。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否自愿,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
其次,有些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或者以现金方式代替缴纳社保,声称这样对员工更划算。但实际上,这种做法不仅不合法,而且对员工来说也存在很大的风险。社保是员工的一项重要权益,它关系到员工在生病、失业、退休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放弃了社保,就意味着放弃了这些保障,一旦遇到相关情况,可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再者,即使您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这份承诺书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员工的个人意愿来免除或变更。所以,无论您是否签署了这样的承诺书,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放弃了长远的保障。社保虽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它为您提供的保障是长期且全面的。因此,我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依法为您缴纳社保,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疑虑,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