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相撞在强险内不分责任 受伤让不受伤的赔 是吗-裴森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交通事故

结论:在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并非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就由不受伤的一方赔偿受伤的一方。交强险的赔偿原则、责任划分以及赔偿范围等都有明确规定,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交强险赔偿原则

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事故中不分责任就由不受伤方赔偿受伤方。“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过,这只是在交强险的赔偿框架内不考虑被保险机动车一方的过错,但事故责任划分依然重要,它会影响到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的赔偿,以及各方承担责任的比例。

责任划分与赔偿关系

  1. 责任划分情况
    • 在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 例如,如果一方摩托车驾驶员存在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该驾驶员很可能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比如一方超速,另一方未按规定让行,那么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划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2. 赔偿关系
    • 交强险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内,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0.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01万元。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责任情况,在相应的限额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 超出交强险部分: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比例。比如,如果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通常为70%),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通常为30%),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主要责任方要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受伤,另一方没有受伤,但受伤方在事故中存在过错,比如受伤方自己骑车不慎摔倒,另一方正常行驶没有过错,那么受伤方可能要自行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另一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即可。

实际案例说明

假设两辆摩托车相撞,一方受伤,交警认定受伤方承担主要责任(70%),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30%)。受伤方的医疗费用为2万元,财产损失为0.3万元。

  1. 交强险赔偿:另一方(有责任方)的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1.8万元,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0.2万元。
  2. 超出交强险部分赔偿:超出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部分为2万 - 1.8万 = 0.2万元,超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部分为0.3万 - 0.2万 = 0.1万元,总共超出部分为0.2万 + 0.1万 = 0.3万元。按照责任划分,受伤方承担主要责任,应自行承担0.3万×70% = 0.21万元;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赔偿0.3万×30% = 0.09万元。

综上所述,摩托车相撞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不是简单的不分责任由不受伤方赔偿受伤方,而是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交强险赔偿限额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