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既降薪又降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核查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
首先需核查劳动合同中关于薪资、岗位的约定条款,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涉及调岗降薪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薪资、岗位),且应采用书面形式。若公司单方面降薪降职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则构成违法变更劳动合同。
收集证据并评估合法性
劳动者应收集以下证据:
- 劳动合同、薪资单、银行流水(证明原薪资标准);
- 调岗降薪通知、邮件、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单方面行为);
- 工作内容变更记录(如岗位说明书、工作交接单);
- 公司规章制度(若涉及调岗降薪条款,需核查其制定程序是否合法)。
若公司无法证明调岗降薪的合理性(如经营困难、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等),则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选择维权路径
- 协商解决:可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沟通,要求恢复原薪资岗位或给予合理补偿。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常需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等。
- 申请仲裁:若协商、投诉无果,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若因降薪降职被迫离职)或赔偿金(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特殊情形处理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若公司因经营严重困难、转产等客观情况需裁员或调岗,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实施。此时劳动者仍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公司需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如绩效考核不合格),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主张代通知金(提前30日通知可免)及经济补偿金。
建议:若公司行为已严重影响生活,可优先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快速解决;若涉及经济补偿争议,建议直接申请仲裁。具体操作需结合证据情况及公司态度综合判断,如有疑问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将为你分析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