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病历但具体病历数量无法确认应该如何处理-陈七香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医疗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伪造病历但具体病历数量无法确认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医疗法规与行政处罚的复杂情况。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法规依据

  1.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1号)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包括降低岗位等级、撤职、暂停执业活动、开除以及吊销执业证书等,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五十八条也指出,医疗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二、处理流程

  1. 立案:

    • 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伪造病历的行为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立案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以及属于本机关管辖。
  2. 调查:

    • 对立案的案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 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并制作笔录。
    • 尽管具体病历数量无法确认,但调查将聚焦于伪造病历的行为本身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3. 审查:

    • 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 提出处理意见,若主要证据不足,将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 告知:

    •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 若符合听证规定,还会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 决定:

    •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 处罚决定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来制定。
  6. 送达与执行:

    • 行政处罚文书将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
    • 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特殊情况处理

  • 病历数量无法确认:尽管具体病历数量无法确认,但卫生健康委员会仍会根据现有证据和调查结果,对伪造病历的行为进行定性,并依据相关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情节严重性评估:在处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伪造病历的动机、手段、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来评估情节的严重性,并据此决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四、追责与监督

  • 追责情形:若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社会监督:公众有权对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或不当处理,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机关检举。

综上所述,对于伪造病历但具体病历数量无法确认的情况,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与执行等步骤,并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