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取被执行人工资的函(协助执行通知书)需由执行法院依法制作,内容需包含法律依据、执行事项、具体要求等核心要素,格式与内容需严格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参考:
一、核心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9条:明确协助执行单位(如用人单位)的配合义务,包括不得擅自支付、需按法院要求划扣等。
二、函件核心内容
标题与文号
- 标题:《协助执行通知书》
- 文号:(XXXX)XX执XX号(按法院内部文号规则填写)
主送单位
- 写明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全称(如“XX公司人力资源部”)。
正文内容
- 执行依据:
“本院依据(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案由)一案。”
- 执行事项:
“现责令你单位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每月保留被执行人XXX基本生活费XX元(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法院裁定金额),其余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全额扣留;
- 将扣留款项于每月XX日前汇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XXX;账号:XXX);
- 未经本院书面同意,不得向被执行人或其他第三方支付上述扣留款项。”
- 法律后果:
“如你单位拒不协助或擅自支付,本院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7条对你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落款与附件
- 法院名称、日期、院印;
- 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执行裁定书(如有)、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及工资明细(需用人单位协助提供)。
三、注意事项
- 金额计算:
- 需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按当地标准或法院裁定),避免因过度扣留引发执行异议。
- 送达方式:
- 必须直接送达协助执行单位,并要求签收回执;若单位拒收,可留置送达并拍照记录。
- 后续跟进:
- 定期与协助单位核对扣款情况,防止漏扣或拖延;若单位未履行,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四、模板示例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XXXX)XX执XX号
XX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案由)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9条,责令你单位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每月保留被执行人XXX基本生活费XX元,其余收入全额扣留;
- 将扣留款项于每月5日前汇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
- 未经本院书面同意,不得向被执行人或其他第三方支付上述款项。
拒不协助或擅自支付的,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X市XX区人民法院(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附:
- (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 被执行人XXX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进一步调整或补充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