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销的数额怎么算-戴涛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合同纠纷

虚假报销数额的计算需结合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1. 虚假报销数额的认定原则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虚假报销数额通常以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为准。若报销凭证(如发票、合同)系伪造或虚开,且已通过单位财务流程完成报销,则以单位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犯罪数额;若报销申请被驳回或未支付,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既遂,但可能涉及未遂或预备阶段。

  2. 具体计算方式

    • 全额计算:若报销人通过伪造单据骗取单位全部款项(如虚构10万元差旅费并全额报销),则以10万元为犯罪数额。
    • 部分计算:若报销人部分虚构(如实际发生3万元差旅费,但虚报至8万元并获报销),则以虚报部分(5万元)为犯罪数额。
    • 多次累计:若存在多次虚假报销行为,需将各次数额累计计算,但需注意是否超过追诉时效(通常为5年)。
  3. 特殊情形处理

    • 共同犯罪:若多人合谋虚假报销,需按各自参与的数额或分工分配数额认定。
    • 退赃影响:案发前主动退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
    • 单位损失:若虚假报销导致单位额外损失(如税费、违约金),该部分损失可能作为量刑情节,但不直接计入犯罪数额。
  4. 法律后果提示
    虚假报销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职务侵占罪(若利用职务便利),具体罪名取决于主体身份和手段。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通常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若涉及虚假报销问题,需立即停止行为并评估法律风险。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情形及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