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轨女主播打赏被判全退 打赏行为法律性质如何认定-张兴花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婚姻家庭

结论概述:在新闻背景的案例中,男子出轨女主播并大额打赏,该打赏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女主播被判全额退还打赏款,平台因监管不力被判担责返还部分打赏收益。从法律性质上认定,该打赏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赠与行为。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

  1. 赠与合同关系:

    • 打赏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即打赏者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在本案中,钱某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女主播于某大额打赏,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然而,这种赠与行为并非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
  2. 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赠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钱某为了与于某建立、维系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大额打赏,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赠与。

二、法律责任分析

  1. 女主播的法律责任:

    • 女主播于某明知钱某已婚仍与其发展婚外恋,并引导钱某高额打赏,主观过错明显。
    • 根据法院判决,于某应当全额返还打赏款,因为其获得的款项是基于无效赠与行为而取得的,没有合法依据。
  2. 平台的法律责任:

    • 平台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取得高收益的同时应当履行好直播内容审查、充值数据监控、打赏限额提醒等监管义务。
    • 在本案中,平台公司对于主播的着装暴露、直播行为具有挑逗、低级或者暗示性动作等情形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消极应对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消费提醒、设置打赏限额的明确规定,存在监管不力的过错。
    • 因此,法院酌情判决平台公司返还打赏收益的30%,体现了对平台公司监管责任的追究。

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

  1.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 钱某擅自大额打赏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妻子孙某的财产权益。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返还打赏款的归属:

    • 法院判决确认返还的打赏款全部归孙某所有,既保护了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也体现了对过错方的归责。
    • 这一判决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防止因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而导致家庭破裂。

四、对公众的启示

  1. 增强法律意识:

    • 公众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后果,避免因为一时冲动或不当目的而进行大额打赏等行为。
  2. 遵守公序良俗:

    • 在进行网络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参与或支持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3. 维护家庭和谐:

    •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忠诚和信任,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对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寻求法律救济。

总结与建议:本案中的打赏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赠与行为,女主播和平台公司均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案例提醒公众在进行网络活动时应当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公序良俗、维护家庭和谐。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