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司法局坐班没有编制是可以的,但需分情况讨论:
临时性或项目制坐班
司法局可能因特定任务(如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需要律师协助,此时可能以“政府购买服务”或“项目合作”形式邀请律师坐班。这种情况下,律师与司法局属于合同关系,无需编制,按约定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即可。
公职律师身份坐班
若律师本身是公职律师(即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司法局,同时持有律师证),则属于编制内人员。但若律师仅以“社会律师”身份被借调或协助工作,未通过公务员考试,则无编制,属于临时性支持。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司法局常设法律援助窗口,可能通过律所指派或公开招募律师值班。此类岗位通常无编制,律师以“值班补贴”形式获得报酬,属于短期、灵活的协作模式。
关键提醒:
如有具体场景或合同条款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务经验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