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如果危险品押运员已提出离职申请但公司不予办理,可通过协商、投诉或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对离职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如扣押证件、拖延档案转移等),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应对步骤
1. 办理离职手续(如退还证件、转移档案、出具离职证明);
2. 支付拖欠的工资或经济补偿(如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3. 赔偿因拖延离职造成的损失(如新工作机会丧失的损失)。
注意事项
建议:先尝试与公司协商并书面催告,若无效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有具体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帮你梳理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