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进看守所后,提审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具体流程及要点如下:
提审主体与权限
提审主体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需依法履行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职责。
-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核实证据、查明案情。
-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核实证据合法性、听取辩护意见。
- 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核实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
提审程序要求
- 时间限制:
-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刑事诉讼法》第86条)。
-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移送起诉材料后3日内讯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173条)。
- 地点限制:提审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严禁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看守所讯问(《看守所条例》第28条)。
- 人员要求:
- 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刑事诉讼法》第118条)。
- 犯罪嫌疑人可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提审时辩护律师一般不在场(除非涉及未成年人或特定案件)。
提审流程
- 提审准备:
- 办案人员需出示工作证件、提讯证或提解证(《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23条)。
- 看守所核对证件后,将犯罪嫌疑人提至讯问室。
- 讯问过程:
- 办案人员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如如实供述、申请回避等)。
- 讯问应制作笔录,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捺印(《刑事诉讼法》第122条)。
- 讯问后处理:
- 讯问结束,看守所将犯罪嫌疑人收押回监室。
- 办案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审情况录入办案系统。
特殊情形处理
- 律师在场权:
-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要求辩护律师在场,但需提前申请并经检察机关同意(《刑事诉讼法》第37条)。
- 非法证据排除:
- 若犯罪嫌疑人提出讯问时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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