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益林改成经济林,这一行为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于是否经过了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是违法的。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任何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来说,如果未经审核同意就将公益林改为经济林,那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可以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更为具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例如,在甘肃省和广西的实施细则中,都明确规定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包括将公益林改为非林地或经济林)的具体罚款标准和处罚措施。这些细则通常根据改变林地的面积大小来设定不同的罚款倍数,面积越大,罚款倍数越高。
因此,我的结论是:将公益林改成经济林,如果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那么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并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建议您在进行任何林地用途变更之前,务必先咨询并获得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