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发放提货券是否需要本人签字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工会规定以及发放提货券的具体情境。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性的工会操作规范和您提供的信息,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解答。
首先,从工会常态化送温暖资金使用的签领手续来看,如果发放的是物品(在这里,提货券可以视为一种物品或凭证),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签领。这是为了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冒领或错领的情况发生。
其次,虽然您提供的江苏省镇江监狱关于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提货券)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中,并没有直接说明提货券的签领方式,但通常这类采购项目会遵循工会的一般性规定。也就是说,在发放提货券时,工会很可能会要求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职工本人因故无法亲自签领,工会可能会允许其家属代签,但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附上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代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另外,如果物品(或提货券)的金额较小,且工会认为以班组、车间或部室等为单位统一签收更为便捷,那么也可能会采取这种签收方式。但这种情况通常会有明确的金额限制和签收规定。
综上所述,工会发放提货券时,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无法亲自签领,应遵循工会的具体规定进行代签或统一签收。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您直接咨询所在工会的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工会的实际规定给出最准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