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排除事由-翟芳桐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犯罪排除事由,是指那些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但因其缺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或刑事违法性,依法不成立犯罪的情形。这些事由主要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其他特定情形。

一、正当防卫

  1. 定义与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 构成要件:

    •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 具有防卫意识: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图,即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 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防卫行为必须直接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方。
    •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即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会减轻或免除处罚。
  3. 特殊正当防卫:

    • 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举例:甲遭遇乙持刀抢劫,为保护自身安全,甲与乙搏斗并将其打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二、紧急避险

  1. 定义与法律依据:

    • 依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 构成要件:

    • 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这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危险,且该危险可能危及合法权益。
    • 危险正在发生:避险行为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如果危险尚未发生或已经结束,则不构成紧急避险。
    • 处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避免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
    • 具有避险意识:行为人必须具有避险的意图,旨在保护合法权益。
    •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否则即属于避险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会减轻或免除处罚。
  3. 主体限制:

    • 对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适用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例如,消防队员在执行灭火任务时,不能因避免自身危险而放弃灭火。

举例:船舶遇风暴,船长为避免船舶倾覆,下令抛货,属于紧急避险。

三、其他排除犯罪性事由

除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也可排除行为的犯罪性,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依照法律的行为:

    • 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合法行为,如警察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
  2. 执行命令的行为:

    • 在执行上级或法律规定的命令时的行为,如果命令是合法的,且行为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构成犯罪。
  3. 正当业务的行为:

    • 在正常业务活动中进行的行为,如医生为救治患者进行的必要截肢手术,不属于犯罪行为。
  4. 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

    • 在得到权利人明确同意后实施的行为,如果承诺是真实自愿的,且行为没有超出承诺的范围,则不构成犯罪。例如,患者同意医生进行手术,即使手术有一定风险,也不构成犯罪。
  5. 自救行为:

    • 为了自救而采取的必要行为,如夺回被盗摩托车,如果行为是必要的且没有超出自救的范围,则不构成犯罪。但需注意,自救行为必须是在法律程序或依靠国家机关难以迅速恢复权利的情况下实施。
  6. 自损行为:

    • 对自己权益的合法处分行为,不涉及他人权益的损害,如自杀(虽然自杀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帮助自杀可能构成犯罪),或自愿放弃某些财产权益等。

总结与建议:犯罪排除事由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它们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或紧急情况时合理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认可。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行为是否属于排除犯罪性事由。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