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了三方协议后去了公司是否可以辞职”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份协议在您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司报到,且公司正式接收您后,就会自行终止。也就是说,一旦您正式入职公司,三方协议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接下来,关于辞职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的是您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通常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如果您已经过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这里的“书面形式”不仅包括传统的纸质书面文件,也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如微信)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因此,即使您已经签了三方协议并入职公司,您仍然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辞职。不过,在辞职前,建议您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中关于辞职的条款,了解是否有特殊的约定或限制。同时,为了确保辞职的顺利进行,建议您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公司,并办理好相关的离职手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入职后辞职无需承担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因为三方协议在您入职后已经自行终止),但如果您在辞职过程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的特殊约定,可能会面临其他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丧失了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权利”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注意的点。一旦您入职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您已经正式步入了职场,不再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待遇和政策。因此,在做出辞职决定前,请务必考虑清楚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