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以后是撤案还是结案-冉林花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行政纠纷

执行和解以后,案件通常是进行结案处理,而非撤案。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执行和解的法律后果与结案

  1. 终结执行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当和解协议达成且履行完毕后,或者具备一定条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时,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这意味着案件在法律上被视为已经解决,执行程序不再继续。
  2. 结案的常见情形:

    • 和解协议全面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全面、正确地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如被执行人按时、按量支付了欠款,申请执行人也放弃了其他诉求,此时执行法院会认定案件已经执行完毕,并制作执行结案裁定书来终结执行程序。
    • 部分履行但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即使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义务,但如果申请执行人基于某些原因(如被执行人的经济困难但积极履行态度)同意终结执行程序,经法院审查后也会予以结案。
  3. 法律效果:

    • 结案后,案件在执行程序上即告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和解协议得到了解决。原生效法律文书虽仍具有既判力,但执行程序已终结。

二、撤案与执行和解的区别

  1. 撤案的定义与适用场景:

    • “撤案”在诉讼程序中通常指的是原告撤回起诉或检察院撤回公诉,主要发生在案件审理阶段。它意味着案件从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或已启动的诉讼程序被提前终止。
    • 在执行程序中,并不使用“撤案”这一说法。执行程序的终止通常是通过“结案”来实现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双方共同申请撤销执行案件且法院准许),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2. 执行和解为何不属于撤案:

    • 程序性质差异:执行和解发生在执行阶段,是双方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达成的履行方案,不涉及对原裁判效力的否定。而撤案仅适用于立案审查或审理阶段的程序性终止。
    • 法律效果不同:执行和解履行完毕后,原生效法律文书仍具既判力,仅执行程序终结;撤案则导致案件从司法程序中完全退出,原诉讼请求不再受法院保护。
    • 后续救济途径:执行和解可因违约申请恢复执行,而撤案后需重新起诉才能主张权利,二者在救济机制上存在本质区别。

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在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或未按协议内容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此时,执行程序将重新启动,直至案件得到最终解决。

总结与建议:

执行和解后,案件通常是进行结案处理,这标志着执行程序的结束。和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是结案的前提条件。如果你在执行和解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对和解协议的履行有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