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对方在协议期未到上门追债属于违约行为,您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并可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协议效力的法律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对方在期限届满前要求提前还款,属于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您有权拒绝。若对方采取威胁、骚扰等手段,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您可报警处理。
应对措施的实操角度
法律救济途径
温馨提示:若协议中存在“提前还款需双方同意”等条款,您可据此主张权利;若协议未明确约定,对方单方要求提前还款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建议优先通过书面方式固定证据,再根据对方行为严重程度选择应对策略。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