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家里有两位残疾老人能否减税”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具体税收政策。不过,我可以根据一些通用的信息和部分地区的政策来给您一个大致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的优惠政策的。但具体的减征幅度和期限,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的,并需要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以我了解到的部分地区政策为例:
某市政策:该市提高了减征税额标准,将现行9600元减征税额提高至10500元。政策执行对象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界定为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个人。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执行。
湖南省政策:湖南省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80%,且每人每年减征税额不超过24000元。如果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只能以一种身份享受上述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不得叠加享受。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执行。
针对您家的情况:
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