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二人一人残疾赡养老人个税-纪蓉蓉律师|法行宝
2025-03-08 婚姻家庭

兄妹二人中,即使其中一人残疾,在赡养老人个税扣除上依然遵循《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赡养老人个税扣除的基本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需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起,该标准已提高至每月3000元)。
  2. 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同样,自2023年1月1日起,该标准提高至每月3000元),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新标准下为每月1500元)。

二. 残疾情况对个税扣除的影响

  • 不影响扣除金额:被赡养人是否残疾,并不影响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无论被赡养人是否残疾,扣除标准均保持不变。
  • 可能的额外减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残疾人员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如果兄妹二人中残疾的一方同时也有赡养老人的支出,他/她可能还可以根据当地政策申请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但这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两个独立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 兄妹二人如何分摊赡养老人个税扣除

  1. 分摊方式: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2. 分摊额度:在新的标准下(即2023年1月1日起),兄妹二人需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我的建议:在申报个税时,兄妹二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摊方式,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残疾的兄妹一方希望申请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应同时关注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要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