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付后违约的处理方式需根据违约方是买方还是卖方来区分,核心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买方违约(不想买了)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有权直接没收定金。例如:买方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反悔,卖方可合法保留这5万元,无需返还。
例外情形:若卖方存在根本违约(如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无权处分房屋等),买方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并解除合同。
若卖方违约(不想卖了)
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例如:卖方收受5万元定金后拒售房屋,需返还10万元(5万×2)。
注意:若定金数额超过房屋总价20%,超出部分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超出部分可作为预付款返还。
中介方的责任边界
中介通常仅作为居间方,除非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与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否则不直接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如未告知房屋被查封),买方/卖方可追究中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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