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断两根肋骨,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申请治安调解,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能适用调解。具体分析如下:
从伤情鉴定结果来看:两根肋骨骨折通常构成轻伤二级(具体以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调解处理。但若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案件性质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此时不再适用治安调解,而应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处理。不过,在刑事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仍可自愿达成和解(刑事和解),但这与治安调解有本质区别。
从案件性质来看:若伤情未达轻伤(如仅构成轻微伤),且属于民间纠纷(如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引发的打架斗殴,双方自愿接受调解,公安机关可以主持治安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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