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经破产的支部怎么处理-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公司事务

企业破产时,其党支部的处理需结合党组织管理规定及企业破产程序综合判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党支部隶属关系不变,组织关系需转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相关规定,企业破产不导致党支部自动撤销,其隶属关系仍归原上级党组织(如街道党工委、行业党委等)管理。但需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由上级党组织指导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 若党员有新就业单位,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新单位党组织;
  • 若党员无固定单位或退休,应转入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
  • 对流动党员,可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或行业联合党支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1. 党支部活动经费与资产处理
  • 经费:若党支部有独立账户或专项经费,需在破产清算中优先列支,用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档案整理等必要支出,剩余部分上缴上级党组织;
  • 资产:党支部使用的办公场所、设备等资产若属企业所有,需纳入破产财产统一处置;若属上级党组织划拨或捐赠,需按捐赠协议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处理,通常需返还或移交至新接收党组织。

实务提示:
破产管理人应主动联系上级党组织,明确资产权属,避免因资产处置不当引发争议。

  1. 特殊情形处理
  • 党支部暂存续:若破产程序周期较长(如重整期间),且党员人数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正式党员3人以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暂保留党支部架构,继续开展组织生活,但需明确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破产程序终结期);
  • 联合党支部覆盖:对党员人数较少(不足3人)的企业党支部,可由上级党组织协调,将其党员编入其他党支部或成立联合党支部,确保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档。

风险提示:
若企业破产中存在党组织资产被侵占、挪用等情形,上级党组织或党员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企业破产时,党支部处理需兼顾“组织关系转接”与“资产清算”两条主线,建议破产管理人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制定专项方案,确保程序合规。若有具体操作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