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人死后,定期的钱子女能否取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存款金额以及是否能够提供相应的继承权证明。
首先,如果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继承人无需提交公证书,只需提供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以及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或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就可以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及利息。
然而,如果存款金额超过5万元,或者银行要求提供更严格的继承权证明,那么子女可能需要通过公证处出具继承权证明文书来取款。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存在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如配偶、其他子女等),且情况不明或存在争议,公证处可能无法直接出具唯一法定继承权证明文书。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来解决继承权问题。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已故存款人的婚姻登记存在违法情形(如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这可能会影响到继承权的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先通过法律程序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再办理继承手续。
总的来说,子女能否取出已故父母定期的钱,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存款金额、继承权证明、其他继承人的情况等。因此,我建议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先咨询银行或公证处的具体要求,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遇到复杂或争议的情况,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