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通过微信收款但不开发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从税务合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旅行社作为经营主体,无论通过现金、微信转账还是其他方式收款,只要涉及经营性收入,均负有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若未开具,可能面临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罚款(最高1万元)等处罚(《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应按国家规定或交易习惯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若旅行社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有权向税务部门举报(12366热线),并可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如要求旅行社补开发票或承担违约责任)。
潜在法律风险延伸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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