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辞职了档案可以到手里吗”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档案是不可以自行携带的,辞职后档案也不能直接拿到自己手里。
档案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重要,它记录了我们的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等关键信息,是参加考录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因此,档案的保管和转递都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辞职后,如果未就业,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保管。如果再就业,根据新就业单位的性质,档案会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相应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档案的转递必须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这是因为个人携带档案容易导致档案遗失或损坏,而且无法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您后续享受相关服务。
所以,我建议您在辞职后,及时与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沟通,了解档案的转递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档案能够安全、准确地转递至新的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您也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保管要求和流程。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