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房产评估价120万流拍了第二次拍价是67万 以物抵债是按67万吗-高震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房产纠纷

结论:在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房产评估价120万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价是67万,以物抵债通常是按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即67万,假设此价格为保留价且最终成交价或抵债价不低于此)来进行,但具体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法院裁定来确定。

分析说明:

  1. 拍卖流拍与以物抵债的基本原则:

    • 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房产)经过拍卖但未能成交(即流拍)时,法院可能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将该财产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 以物抵债的价格通常参照拍卖的保留价或成交价来确定。保留价是法院设定的拍卖财产的最低成交价,如果拍卖未能达到保留价,则拍卖视为不成交。
  2. 第二次拍卖价与以物抵债的关系:

    • 在房产第一次拍卖流拍后,法院通常会降低保留价进行第二次拍卖。如果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但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接受以物抵债,那么法院可以裁定将该房产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 在您提供的情况中,房产评估价为120万,第一次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价为67万。如果67万是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且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此价格接受以物抵债,那么法院通常会裁定按此价格进行以物抵债。
  3. 特殊情况与法院裁定:

    • 需要注意的是,以物抵债的具体价格并非绝对固定为第二次拍卖价。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且该价格不低于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法院也可能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来裁定以物抵债的价格。
    • 此外,法院在裁定以物抵债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房产的实际价值、市场情况、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等,以确保裁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行动建议:

  • 如果您是申请执行人,且希望以第二次拍卖价接受以物抵债,建议您及时与法院沟通,表达您的意愿,并提交相关申请。
  • 如果您是被执行人或对以物抵债有异议,您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您的意见和理由,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即向我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