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期间不发工资是否算工龄,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公派留学期间保留劳动关系且由原单位支付工资或生活费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工龄计算的相关规定,公派留学期间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由原单位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则该期间应计入工龄。这是因为工龄的计算通常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状态以及工资支付情况紧密相关。在此情况下,尽管劳动者可能并未实际在岗工作,但由于其劳动关系未中断,且原单位继续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因此应视为连续工龄的一部分。
若公派留学期间劳动关系解除或未支付工资/生活费
如果公派留学期间,劳动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原单位未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则该期间通常不计入工龄。工龄的计算依赖于劳动关系的存续和工资支付,若劳动关系已解除,则劳动者与原单位之间不再存在法律上的劳动联系,因此无法将该期间计入工龄。同样,若原单位未支付工资或生活费,也表明劳动者在该期间并未为原单位提供劳动,因此也不应计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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