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可1个人制作吗-李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行政纠纷

司法鉴定人一般不可以1个人单独制作鉴定意见,但在特定简单情形下可能允许单人操作。具体分析如下:

  1. 通常要求两人以上共同参与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需要复核的鉴定事项,还需另行指定一名司法鉴定人进行复核。这是为了确保鉴定过程的客观性、公正性,避免单人操作可能带来的主观偏差或程序瑕疵。

  2. 例外情形:简单事项可单人操作
    若鉴定事项技术难度低、风险小(如普通文件鉴定、指纹比对等),且司法鉴定机构认为无需多人参与的,可由一名司法鉴定人独立进行鉴定。但需注意:

    • 需在鉴定文书中注明“单人鉴定”及理由;
    • 仍需遵循鉴定程序规范,确保过程可追溯;
    • 最终鉴定意见需经机构审核后出具。
  3. 关键风险提示

    • 程序违法风险:若应双人鉴定而单人操作,可能因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被认定为程序违法,导致鉴定意见不被采信。
    • 实体错误风险:单人鉴定缺乏复核机制,若鉴定人经验不足或疏忽,可能增加错误结论的概率。
    • 举证责任风险:在诉讼中,对方可能以“程序违法”为由申请重新鉴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

建议:若涉及重要权益(如刑事案件、重大民事纠纷),优先选择要求双人鉴定的机构,并在委托时明确约定鉴定人员数量。如有具体案件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